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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硝酸钠投毒案 幼师投毒亚硝酸钠致25名幼儿中毒

华夏看点网09月26日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,亚硝酸钠投毒案,幼师投毒亚硝酸钠致25名幼儿中毒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9 月 28 日,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“萌萌幼儿园投毒”一案进行公开宣判,判决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人民法院

身为幼儿教师,知法犯法,令人唏嘘!

2019年3月27日9时许,身为幼儿教师,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的八宝粥内,给孩子们加餐,致使 25 名学生食用后中毒,最终造成 1 人死亡、21 人轻伤、2 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。

幼儿园

亚硝酸钠到底是什么?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危害呢?

亚硝酸钠是一种无机盐,分子式为 NaNO2,为白色粉末,味微咸、略带苦味,易溶于水。

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,不仅在工业、建筑业中广为使用,是常见的工业用盐,同时也广泛应用于食品中,如肉类制品、腌制品中被允许作为发色剂、防腐剂限量使用。

亚硝酸盐白色颗粒

亚硝酸钠中毒事件临床分析发现,摄入 0.2~0.5g 亚硝酸钠即可引起中毒,3g 可致死。

亚硝酸盐中毒出现的症状以及其概率如下:

中毒早期出现头痛头晕(100%)、胸闷气短(38%)、恶心呕吐(71%)、腹痛腹泻(70%)、口唇皮肤黏膜紫绀(89%)等。

严重时,则会出现昏迷(5%)、抽搐、呼吸麻痹、心功能损害(7%)、肺水肿、低血压(20%)、心源性休克,甚至死亡。

头痛头晕

[炸弹] 急性中毒

当人体短时间内摄入大剂量的亚硝酸钠时,会出现急性亚硝酸钠中毒,也称之为肠源性青紫病。

口服亚硝酸钠后,由于硝酸钠在酸性条件下为强氧化剂,经人体消化道吸收进入血液循环后,将血液中亚铁血红蛋白(Fe2 )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(Fe3 ),而高铁血红蛋白没有结合氧、运输氧的功能,致使组织缺氧,出现口唇皮肤青紫的典型症状。

由于组织缺氧,首先受到损害的是中枢神经系统,出现头痛头晕、恶心呕吐、四肢无力等症状,同时会引起心脏、肝脏、脑、肾脏、肺等。此外,亚硝酸钠能扩张血管平滑肌,因此还有可能出现低血压症状。

身体不适

​[炸弹] 慢性中毒,诱发癌症

在胃腔中的酸性条件下,亚硝酸钠可与人体中的次级胺如仲胺、叔胺及氨基酸等发生反应,生成亚硝胺类化合物,这类化合物对器官和组织的细胞并没有直接致癌作用,亚硝胺化合物属于前致癌物。

但是,当亚硝胺类化合物中与氨氮相连的 α-碳原子上的氢受到肝微粒体酶 p450 作用时, α-碳原子上的氢就转变成活泼羟基, 这个化合物不稳定, 进一步分解和异构化, 生成烷基偶氮羟基化合物, 此化合物具有很强的致癌活性,可引发肝癌、食道癌及胃癌等癌症。

癌细胞

​[胡瓜] 有些蔬菜含有亚硝酸盐。

根菜类、叶菜类中亚硝酸盐含量通常高于瓜类、茄类,下表列出了几种蔬菜可食部位中亚硝酸盐的含量。

蔬菜可食部位中亚硝酸盐的含量

​[胡瓜] 肉制品中含有亚硝酸盐。

鲜肉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并不高,但是在加工生产过程中,肉制品中会人为添加亚硝酸盐,这样经过发色作用使肉制品呈现稳定诱人的色泽。

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亚硝酸盐用量作了相关规定:

腌腊肉制品类(如咸肉、腊肉、板鸭、中式火腿、腊肠)、酱卤肉制品类、肉灌肠类,以及熏、烧、烤肉类最大使用量为 0.15 kg、残留量 ≤ 30 mg/kg(以亚硝酸钠计);

肉罐头类最大使用量为 0.15 g/kg、残留量 ≤ 50 mg/kg(以亚硝酸钠计);

西式火腿(熏烤、烟熏、蒸煮火腿)类最大使用量为 0.15 g/kg、残留量 ≤ 70 mg/kg(以亚硝酸钠计)。

就餐

​[胡瓜] 饮用水也是亚硝酸盐的主要来源之一。

通常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含量低于 0.1 mg/L,硝酸盐含量也低于 10 mg/L。

​[胡瓜] 其他食物

水果、谷物、乳制品等食物也含有少量的亚硝酸盐,但对人体摄入的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贡献率较低。

饮食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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